3.薪酬改革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汨罗市属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汨办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制定汨之源集团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竞聘方案及薪酬制度,已全面完成汨之源集团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成立了汨之源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司务会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暨分析研判会,明确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了汨之源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集团工程款审核、审批和付款程序,严把审核、审批关,从制度上防范了超付、多付问题。湖南泽安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展示中心的装修工程,超付工程审定价尚未收回的26.43万元,已安排专人多次对接,要求退回超付款项,目前已收回3万元,剩余未收回部分正在催收,2022年9月29日已发送律师函追讨。针对经发投支付罗江镇政府相关费用等涉及乡镇往来的问题,集团公司已在司务会上明确未涉及集团公司项目开展、资产归集等工作的乡镇、单位,原则上不再有资金拨付。
6、融资工作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严格把融资成本严格控制在8%以内,现集团公司实际融资综合成本控制在6.5%左右。已安排专人对接国资中心,请求注入优质资产,增加贷款担保物,1-10月完成估值3.73亿的建工办大楼、体育学校、迎宾路教育局等6处市域优质资产注入并办结不动产权。加强与岳阳市交投、洞庭新城公司合作。汨之源集团于7月7日已与洞庭能源公司签订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租赁合作协议。汨罗高新区管委会与岳阳市交投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一步汨之源集团将与岳阳交投签订合作协议。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违规或超标准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了财务制度,坚持从严从简,严格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规范公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财务报账制度,严格把关报销账单;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落实接待任务;严令禁止签单行为。(二)厉行勤俭节约不够严格。已退还财务部等11人加班,到湘阴鹤龙湖山庄酒店吃饭开支的576.8元;杨某1人加班到西雅图中心餐厅吃饭开支216元,因当事人意外事故身亡,无法追回款项。(三)公务接待不符合逻辑。2020年10月14日,接待国开银行贺某等10人,入住美宿欢语酒店,只开了一间房,不符合逻辑。经查证,是接待贺某1人入住,属于笔误。(四)违规购买大额商业保险。汨之源集团为公司以及园区干部职工182人购买富德生命团体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源于我司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获批公司银行贷款1.25亿元,贷款合同年率5.1%,期限14年,作为贷款附加条件,工商银行要收取中间业务费700万元,贷款综合成本5.9%。经协商同意我司缴纳贷款承诺服务费500万元,向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保险机构富德人寿保险公司购买团体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该项保险为团体险,由单位购买个人受益,受益人涵盖园区管委会及汨之源集团全体在职干职工。(五)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虚报出差天数。严格把关报销账单审核手续;已退还违规报销市内交通、住宿补助1300元,还有160元,当事人已离职。(六)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贴,虚报出差天数;违规发放误餐、交通、加班补助和评审费。集团公司已严格把关报销相关手续,已要求退回2020年汨之源集团违规发放误餐、交通、加班补助和评审费共计25800元(其中一人杨某已去世,还有300元无法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