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已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到位13000元。
14、资产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1)优化企业资产结构,逐步剥离、转化公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比重持续降低,启动建设了标准化厂房三期(已建成)、标准化厂房四期(一期)、众发创业园标准化厂房等“园中园”项目,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岳阳港汨罗港区进港航道等经营性项目。(2)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3)加强企业战略规划,尤其是做好“十四五”规划,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团“十四五”规划。(3)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推动市场化转型,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通过扩大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收入和现金流,工业水厂、贸易公司均已正常运转。
15、投资入股不慎重、管理不到位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印发《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汨之源集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经营必须上会审议,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市委、市政府审批。已解除与三邦环保、悦购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关系;正在协商处理吉兴昌公司合作纠纷;加强了对展威公司的监管。
16、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内容分进行全面梳理,并严格对照要求定期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已安排专班,清理工程项目缺失资料和手续,建立资料台账。已全面规范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等制度,确保不再新发生手续不齐,资料缺失等现象。结合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工程建设现状,主动对接高新区管委会,厘清高新区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和集团公司实际管控工程建设项目权责边界,落实工程建设合规管理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接高新区建设规划部、自然资源所,已规范现在征地台账、土地红线图、征地协议等相关资料。
17、工程项目存在分包工程、重复招投标等违规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标准化厂房第三期工程项目分包、重复招投标;楚怡职业中专、星火芙蓉学校招投标把关不严,造成流标、废标提出的相关问题出具了情况说明。出台了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内容分进行全面梳理,并严格对照要求定期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集团工程建设部、预决算部组织对《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条例》、《建筑工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通过召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建筑法、招投标法、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