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十一届市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对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为期30个工作日的集中巡察。2022年6月10日,巡察组向汨之源集团反馈了3个方面24个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全公司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了实质性的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集团公司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执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汨之源集团落实十一届汨罗市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综合部牵头,各部门、子公司参与,力求任务明确到岗、责任压实到人、问题整改到事,确保整改落地见效。集团公司董事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以上率下,牵头推动3个方面24个问题的整改,并取得实效;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专题调度推进,累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司务会8次,专项听取各部门、子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6次,指导督促整改措施的制定和推动。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5次,针对整改具体事项召开协调会、推进会5次;定期听取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亲自审核把关。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研究制定了整改举措。
(二)制订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
汨之源集团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汨之源集团落实十一届汨罗市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汨之源集团落实十一届汨罗市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及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汨之源集团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深化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问题、开创新局的重要契机,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从集团公司着手整改,延伸到各部门和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与汨罗市“一二三四”工作目标落实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稳步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